開封交運集團廣告中心內部承包招標公告
為了進一步整合集團公司廣告媒體資源,充分將廣告媒體資源的效益最大化,提升廣告公司行業內的市場競爭力,結合目前廣告公司經營發展情況,對廣告公司采取內部公開招標形式進行內部承包經營。
一、廣告中心情況
目前廣告公司在冊職工12人,其中班子3人。
1.市區旅游站牌30塊。
2.中心站站內戶外3塊,240平方。
3.西站站內戶外3塊,100平方及其他媒體。
4.汽車東站戶外300平方。
5.杞縣戶外牌1塊,400平方及其他媒體。
6.通許戶外牌1塊,400平方及其他媒體。
7.尉氏戶外牌1塊,180平方三面翻及其他媒體。
8.集團公司客運車輛及全市出租車。
9. 出租車LED頂燈。(已承包)
10.解放大道、復興大道兩側公交站牌40塊。(已承包)
二、競標人資格
競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全部條件方可參加競標:
1 、承包人必須為集團公司在冊在崗職工;
2 、承包人要熟悉廣告業務并具有一定的廣告業務經驗;
3 、承包人按規定交納競標保證金。
三、承包人要求
1、承包后,承包人自主經營,自負盈虧,并對廣告位的所有設施情況(清掃及修復)負責。
2、承包后,廣告公司人員根據承包人所需人員安排,財務人員必須由集團公司派遣,廣告公司沒有安排崗位的人員由集團公司統一安排,承包人不得擅自招聘人員,需招聘人員必須報集團公司由集團公司統一安排人員,工資由承包人負責承擔。
3、廣告媒體的維護維修由承包人承擔,新媒體的投資建設,媒體資產及媒體資源使用歸承包人所有。如承包期到期后原承包方媒體歸交運集團,承包人新建媒體按原價值折舊后,余額歸承包人。
4、承包人必須按《廣告法》發布真實合法廣告,如遇政府行為(如拆除),導致商業廣告未能正常發布,以及廣告牌的拆除,造成承包方的損失,應按承包方所簽發布廣告的合同金額協商賠償承包方。
廣告公司原簽訂合同和已簽訂廣告已發布的合同按原合同執行,合同到期后移交承包方重新簽訂合同。
如集團公司要求媒體承包人做公益廣告需按制作費+使用費+使用時間,合計后經確認上報集團沖減媒體承包費。
5、承包合同簽訂之后的所有媒體(戶外,車輛,出租車及其他媒體),如遇政府拆除及集團內部車輛調整導致媒體減少,不減少媒體承包金,同時,新開發媒體資源不增加承包人的承包金。
6、競標確定承包人后,由雙方簽訂承包合同書。承包期滿后,廣告位使用權由集團公司收回,若集團公司再次實行公開承包的,在同等條件下,原承包人有優先權。
7、競標成功后,需一次性交納經營保證金15萬元。
8、競標成功后,合同期為5-7年。
四、競標要求
1、報名參加競標人須提交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。
2、報名參加競標人須交納競標履約保證金10000元。競標成功后轉為履約保證金,競標成功不承包的視為違約,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;若競標不成功,競標保證金在10個工作日內全部退還。
五、報名須知
1、報名時間: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,即2019年8月19日至8月23日。
2、報名地點:集團公司行政辦公室。
3、報名電話:0371-23252220,17737881886
六、競標方式
實行競爭性談判,不低于標價且報價最高的為承包人。
談判地點:集團公司會議室
談判時間另行通知
競標監督人員:開封交運集團紀檢監察室